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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鹰潭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数字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构建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抓手,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新模式。
2024年9月,鹰潭市检察机关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摸排全市地下水取用情况时发现,辖区部分加油站存在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擅自凿井,违法使用抽水泵将地下水通过水管输送至洗衣机、蓄水池、卫生间,以及加油站周围菜地,用于提供附加服务、日常生活用水等情形,耗费、污染水资源。后通过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平台上架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比对该市已办理取水许可企业信息、加油站用水记录、水费等600余条数据查明,辖区20余家加油站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对此,鹰潭市检察机关根据排查梳理出的涉案名单,于2024年10月16日向鹰潭市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非法取用地下水加油站依法查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开展加油站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排查整治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鹰潭市水利局立即开展全市加油站行业取用地下水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区(市)水利局对《检察建议书》涉及的8家加油站立即开展现场复核,并对辖区63家加油站取用地下水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合法有序使用地下水资源。经过调查,鹰潭市水利局查明无证违规取用地下水的加油站25家,限期拆除非法取水设施19家,立案查处2家。针对地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无法获取日常生活用水的4家加油站,要求涉案企业按程序申报取水许可证。
下一步,鹰潭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做好地下水资源保护“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为服务和保障鹰潭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彭芷箬 孙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