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拔出萝卜带出泥”。近日,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盗窃案时,竟还有意外“收获”,发现该盗窃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吸毒。

“110吗?我放在车里的财物被盗了!”近日,宜丰县公安局先后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县城某小区内的小车车内财物被盗,两起案件中丢失现金和手机总价值2万余元。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根据还原的车辆停放位置,民警仔细查看案发时间内现场附近的监控内容,并与“天网”治安监控内容进行比对排查,经过缜密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和其同伙胡某、傅某2人(已另案处理)。办案民警利用“天网”治安监控系统,截取到面部特征清晰的嫌疑人照片。再将该照片通过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比对,成功比中彭某某有作案嫌疑。在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对其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民警在对彭某某进行尿液检测时,发现其依托咪酯呈阳性涉嫌吸毒。目前,彭某某已被宜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周波、蓝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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