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高价购买游戏账号,可是还没玩几天,账号就登不上了,是账号被盗还是另有缘由?”近日,宜丰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件,嫌疑人通过售卖游戏账号后再恶意找回的方式诈骗受害人950元,宜丰潭山派出所将嫌疑人一举抓获。
日前,宜丰县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警称:其户下赵某一正常游戏账号被宜丰一游戏卖家刘某恶意盗窃,同时,该公司提供了游戏买卖和被盗窃相关网络资料。
据了解,涉案的刘某是资深游戏玩家,经营的一个账号等级高、装备好。今年5月的一天,他找到一款进行游戏账号交易的应用软件,在某游戏服务平台上以950元出售了游戏账号给毛某,毛某再以1100元卖给赵某后,刘某又在买家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身份验证将游戏账号“找回”,可是赵某玩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现游戏账号登不上了,输入自己更改的密码一直显示错误,想通过手机号码找回密码也无法成功。当赵某再次通过微信联系刘某时,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发现后游戏不能正常使用后,通过某游戏服务平台多次要求刘某退款,刘某既不退还游戏账号也不退还售卖款,其间,赵某和游戏平台多次联系刘某未果,且刘某继续使用盗回的账号进行游戏,导致赵某无法正常使用该游戏账户,在多次追讨无果后,意识到自己被骗,赵某申请由某游戏平台向刘某户口所在地潭山派出所报警。
原来,当初更改游戏账号绑定手机号码时,第一手卖家毛某太过沉迷游戏,竟然没有发现刘某只是发给他一张解除原绑定号码申请成功的截图,却没有继续操作,将绑定号码换成自己的手机号。钱到手后,刘某便通过绑定手机进行验证,成功找回了账号,并更改密码,直接导致了赵某无法登录游戏。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盗窃已售游戏账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0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宜丰县公安局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私自“找回”自己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余建文、蓝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