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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上午,萍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市创建办会议室召开《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证会。来自全市不同行业和岗位的25名代表(听证陈述人),以及旁听代表、审查机关代表、《条例(草案)》起草人员共30余人出席了听证会。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和日常生活实际逐一发言,对《条例(草案)》的相关条款提出质询或建议。
《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自启动以来,萍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起草小组先后到20余个市直单位和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并前往温州市、南昌市等地学习借鉴立法经验,同时,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社会发放问卷400余份,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拿出了《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下一步,起草小组将认真整理听证会上所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报审查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