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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詹学银:热心公益 关爱儿童

发布时间:2013-06-21 15:02

  

   詹学银,江西省九江人。194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为九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退休干部,江西省都昌县大岗镇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主任。

  在退休前,詹学银就很热心公益事业,先后领养过三个弃婴;1990年以来,詹学银先后捐款5万余元,资助都昌县三小兴办聋哑特教班;先后资助6名特困学生从小学至大学毕业。2006年9月,詹学银无意中从浔阳晚报副刊上看到一篇关于张淑琴创办中国太阳村救助服刑人员子女的报道,他毅然决定在都昌县也创办一个这样的太阳村。他的想法得到了中国太阳村的创始人张淑琴女士、当时江西省交通稽查征费局和都昌县政府等多部门的大力支持,解决了建设用地和资金困难。2007年6月1日,太阳村第一期工程竣工,首批107名儿童住进了太阳村

  为了改善太阳村孩子的生活,詹学银开挖荒地种上了蔬菜、养上了鱼,把自己家里几亩水田给了太阳村种水稻,山上种上了水果,放养了鸡,圈养了生猪。为建立一种爱心资助太阳村的长效机制,詹学银得到社会各界及都昌县妇联的支持和帮助,建立了爱心妈妈俱乐部,由爱心妈妈对接太阳村的孩子,给有爱心的女士搭建爱心的平台,给太阳村的孩子重新找回母爱,爱心妈妈发展至今已有三百多人,使得太阳村在孩子心中成了真正的家。目前儿童救助中心先后收养南方七省服刑人员无人照顾的未成年子女、都昌县无依无靠孤儿、农村困难家庭聋哑残疾儿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的困难家庭无人照顾的留守儿童147名。

  曾获荣誉:

  2000年获江西省劳动模范;

  2007年获第四届中国“公益楷模”; 2009年获“新中国60年来江西60位最具影响力的劳动模范”;

  2010年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

  2012年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江西省第二届“道德模范”

稿源:江西文明网

作者: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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