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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林新平:用“心”捍卫法律天平

发布时间:2012-06-04 09:42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林新平先进事迹

林新平,男,中共党员,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18年来,他在从检的道路上跋涉前行,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担,用一身正气来诠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心中的天平从未发生过一丝倾斜;18年来,他坚守在检察战线上勤恳工作,公正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帮扶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言行验证了一名检察官的人生价值。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多年来,林新平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公正廉洁,取得了不凡成绩,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检察尖兵。他成功提请抗诉案件6起,接访群众1460多人次,主办各类案件152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并连年获得“院、县优秀共产党员”、“市、县先进检察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瓷都百佳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人满意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今年2月,他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并荣记个人一等功。在控申科和举报中心岗位上,他带领全科人员秉承让来访群众在检察院“找到廉洁、消除怨气、化解矛盾”的接访原则,控申科先后被景德镇市委政法委授予“执法为民窗口行业文明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

公“心”执法 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要威严得令人敬畏,办案要公正得令人信服。自1994年进入检察系统以来,林新平便给自己订下了两条“铁规”:要一丝不苟执法,要一尘不染做人,以公平正义捍卫者的身份还原真相,让原告心安,让被告心服,让人民群众们满意,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犯罪的人,林新平义正严辞予以控诉。然而,对犯罪事实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他亦要公平对待,找出真相,令其心服口服。2004年,在查处某中学出纳韩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经初步查账,发现账上另外还有十万多元的亏空,可是,面对这十万多元,韩某一直矢口否认。几乎所有人心里都认定这失踪的十万多元跟韩某有着密切的关系,可林新平却没有这么想,他没有单纯地以表面的证据为根据。这十万多元的公款哪去了?本着公平正义的执法原则,他奔走联系审计局、教育局,对韩某的账目进行了三次联合审计。为了尽快查出那十万多元的蛛丝马迹,林新平常常不分白天黑夜地翻阅分析材料,从密密麻麻的数字堆里寻找线索,从成堆成摞的文字稿上寻找证据。经过几天的奋战,林新平最终找到了亏空的原因,证实了这十多万元确实与韩某没有关系,给了韩某一个公正。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对检察院指控的贪污、挪用行为及数额没有异议,法庭做出了合理地有罪判决。

不论多少次面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困惑,林新平在控申检察岗位上,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承办冯有新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时,他仔细审查申诉材料的同时,还到县法院借阅案件文本,又不辞辛劳到乡村调查取证。经调查,他发现法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案件起诉书副本和出庭通知书并没有送达被害人冯有新,致使冯有新没能到庭参加诉讼活动。这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剥夺或限制了被害人冯有新的法定诉讼权利,严重违反了法定诉讼程序,影响了案件公正判决。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并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案件得到公正的解决。当事人冯有新对案件审判结果十分满意,为表达他对检察官的感谢之情,将一面缀有“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十二个大字的锦旗赠予了林新平。

维护公正公平,林新平不敢懈怠;践行执法为民,林新平当仁不让。自踏入检察院这道门开始,林新平在整整18个年头的职业生涯中,为案件的真实性费尽了心力。每接手一个案件,他都要对案件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检验,核查、发现犯罪线索、搜集、鉴定证据,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够获得公正公平的判决。至今,在他的办公室里,仍高高地悬挂着那面锦旗。这面锦旗如同一面镜子一般映射着林新平和他的同事们,时刻提醒着他们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对检察官的尊重。而林新平凭借18年如一日的公平公正的执法态度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取得了检察战线上战友的认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   倾“心”创新 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控申举报部门是检察院对外的窗口,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发展,广大群众平等、法治、维权等意识不断增强,传统的社会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控申工作的难度更是逐步加大。在控申岗位上,林新平深刻明白肩头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工作中,他不断探索控申检察工作新机制,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行动上,他总以一颗朴实和真诚的心去倾听,以诚待人,热情处理每一件来访,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自1999年成为控申科副科长以来,林新平便一直致力于研究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他撰写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经验举措》一文还被市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在全市推广。2006年,针对浮梁地域面积大,信息不畅通这一实际情况,林新平创新了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下访、巡访、电话预约下访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了“下访、寻访”检察联系点,并且聘请了170位检察信息联络员,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积极排查,便于及时掌握和处理涉检上访。同年9月份,该科在下方、巡访中,接到符某的反映,其母早于1995年8月因车祸而死亡,而至今未抓获肇事司机,要求检察院尽快介入处理,否则就组织家人到市政府上访。受理此案后,林新平和控申干警一边做好稳控工作,一边着手调查,通过调阅事故原始调查案卷和现场调查,最终在一个月后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受害人家属也获得8万元赔偿。至此,一起长11年之久的交通肇事案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一起可能越级上访事件。

对待来自最基层的普通百姓,林新平总是要求自己和同事在接访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热情,让每一位来访群众在这里“找到廉洁、消除怨气、化解矛盾”。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浮梁县某镇村民到检察院集体上访,反映村小组长私自买卖林权和挪用公款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这件事本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可当时上访群众情绪反应强烈,又正值两会召开,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继续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没有份内、份外事之分,他当即承诺,及时了解处理,给他们以满意答复。当天,他就和县林业局、镇政府取得联系,第二天他自讨苦吃,和县林业局调查组下乡,穿行在群山峻岭中调查。在查清情况后制止了私下买卖山林权的行为,镇纪委也对挪用罚没款情况作了调查处理,村民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因为工作及时、扎实,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得到化解。

针对某中学在财务管理上的问题,林新平及时向县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提出了新的监督制度。教育局根据检察建议,成立了教育核算中心,并在全县中学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完善了制度,堵塞了漏洞,预防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到创新法律监督措施、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项项工作制度,一个个业务环节,无不凝聚着林新平大胆创新、服务社会的心血与智慧。多年来,林新平在检察院控申科,始终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涉检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     真“心”为民 彰显党员的职责与情怀 

穿上制服,自己是一名为民服务的检察官,脱掉制服,自己仍是一名为民服务党员,在林新平的心中,从未忘记过作为一名党员的基本职责。

2010年7月15日,浮梁县遭遇洪水,通过该县的几条道路都被洪水阻断,灾情严重,林新平主动要求投身到与洪水奋战的一线中去。赶往该县重灾区经公桥镇的途中,道路被洪水阻断,林新平便绕道高速公路,步行涉水前进,终于来到该镇灾情最严重的新源村,与干部群众一同投入抗洪抢险战斗。抢修水库堤坝,他冲在前面指挥,不顾个人安危;劝说老百姓撤离险境,他不顾危险,涉水上门劝说、帮助撤离。连日的奋战及洪水浸泡,高度疲惫的他双眼充满血丝,双唇起满了水泡,并发起高烧。大家都劝他休息,可他却说,“轻伤不下火线”,继续奋战在救灾的第一线。洪灾中,林新平自己家的责任田被毁,自幼抚养他长大成人的80多岁的外公、外婆被洪水围困在家中,然而,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只是在接到老人打来电话中含泪安慰说:“要好好保护自己,要相信党和政府会及时救援的。”唯一的女儿刚好又到了参加中考的关键时刻,不仅要照顾好自己,还要照料重病的母亲,在这时是多么需要父亲在身边,可为了人民群众,他别无选择。

一个冬日,林新平正伏在办公桌上审阅案卷,突然一名中年男子和一位老太太闯进了办公室,情绪激动,一口方言嚷个不停。详细了解情况后,林新平才知道这两人准备到民政局要求救济却误打误撞走进了检察院,身边同事们正要打发他们走,可他却拿起电话,联系中年男子和老太太居住的王港乡民政办,请求相关单位的帮助。后来,他还不辞辛苦的带着二人到县民政局,亲自帮助他们落实困难救济。从这以后,林新平每次到王港乡,都要问问老大娘的情况,并请当地政府多多帮助他。

林新平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调任为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他着眼全局抓好综合协调及服务工作,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讲求实效,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以来,所撰写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发表46篇,省级82篇,市级112篇,办公室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第一。县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被评为“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省级达标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园林化单位”。他紧紧围绕院党组工作大局,针对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重点难点和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了一条条有力度、有深度的建议,认真履行了参谋助手与枢纽作用。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县检察院成为了经公桥镇港口村对口包村帮扶单位,他经常到港口村调研,与镇、村一道制订三年工作计划和规划,他争项目、跑资金,完成了180户农民饮水工程,光洁的水泥路面,明亮的路灯,有机茶园一项项完成……他为民所做的事太多了,没办法一一枚举。繁忙的工作常常使得林新平连照顾亲人的时间都没有。自幼把他抚养长大、已年逾八旬的外公外婆他无暇照应;妻子患重病住院,四次到上海医治,他没能在病榻旁照料。面对妻子女儿的埋怨,他无言以对,从心里祈望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凭着一身正气,增添了公平正义的璀璨光芒;怀着永恒的信念,践行了执法为民的铿锵誓言。朴素真切,恪守职责,平平凡凡,坦荡无私——这就是林新平,一个用心捍卫法律公正天平的普通基层检察官。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稿源:江西文明网

作者:编辑:舒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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